保安装备配备标准是什么?
现如今网上有好多保安装备在销售,有催泪喷射器、狼牙棒、防身自卫器、强光手电和个人报警器等等。而现实生活中很多一线的保安员都希望能够得到具有威慑力的保安装备,但是这一愿望与目前相关的保安防卫器械的规定存在一定的差距。
在《公安部关于停止生产、销售电击、强光、催泪等保安防卫器械的通知》中规定:“近两年来,有些单位不经批准和鉴定擅自生产电击、强光、催泪等保安防卫器械,有的还在报刊上刊登广告,随意销售,致使这类器械大量流散社会,给社会治安带来威胁。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对这类器械必须严格管理,特通告如下:
一、凡生产、销售电击、强光、催泪等保安防卫器械的单位,一律暂时停止生产、销售。现有的保安防卫器械,一律封存,听候处理。
二、凡流散在社会上包括公安、保卫部门和保安服务公司所属的这类器械,各地公安机关应予清查登记。个人拥有的一律收缴。
三、这类器械的生产、销售、使用、管理问题,正在研究制订管理办法,待办法公布后,按规定严格执行。
由此可见,电击、强光、催泪等保安防卫器械是禁止随意生产和买卖的。虽然对于保安装备存在一定的限制,但是对于特殊的情况或是特殊范围,根据相关合法途径的要求,部分保安防卫器材保安员是可以配备的。比如一些学校的保安员就配备了防暴头盔、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棍等,目的是为了保障校园的安全。所以,保安装备的配备标准不是定死的,是随着岗位的不同而有不同的配备标准的。